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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作出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累计不超过111,609,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累计不超过532,509,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目前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再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2024年度与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累计不超过638,009,250.00元,本次新增预计金额为105,500,000.00元,主要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租赁及提供租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艺、林炜燃、罗旋彬、邹金汉,关联监事唐晓明、黄蕾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先生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张赐柑担任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旋彬于2019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担任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智能农业管理;灌溉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林业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宗旨和业务范围:指导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按照省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经营范围:调拨、销售、代储代运:工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针、纺织品,机械设备,工艺品,润滑油,包装材料,不锈钢钢材;设备租赁;冷藏服务;园林绿化;自有房产出租;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化肥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1%股权,持有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99%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经营(限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75-81号东雅轩地下车库和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泰兴直街66三亿体育官方网站、68号)。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谷物种植;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不含活禽);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怀集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受托的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以上各项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蔬菜;收购、加工、销售:水产品、三鸟、牲畜、干菜;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饲料、包装材料、酒;食用油加工和销售;销售:农机器械、农资、肥料、种子(不再拆分的种子)、农药、农用橡胶制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所需取得许可证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雄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住所: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7#综合楼11层1106号办公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批发;非食用冰生产;非食用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水产养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药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同一控制下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厂房、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珠海市斗门区濠门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代理业务、佣金代理;商业、工业、金融总代理;生产商品等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嘉得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住所: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指挥部1号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同一控制下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其他肉类零售(猪、牛、羊肉除外);干果、坚果批发;水果批发;冷冻肉批发;仓储代理服务;蛋类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仓储咨询服务;饲料批发;冷冻肉零售;水产品批发;其他农产品仓储;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广告业;饲料零售;物流代理服务;海味干货批发;供应链管理;干果、坚果零售;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收购农副产品;蛋类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海味干货零售;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谷物副产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装卸搬运;水果零售;技术进出口;蔬菜零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肉制品零售;散装食品批发;熟食零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豆制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粮油零售;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肉制品批发(鲜肉、冷却肉除外);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调味品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业务(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储存配送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81.3439%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蛋批发;鲜肉批发;水产品批发;物业管理;粮油仓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81.3439%股权,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雄冷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再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唐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会议选举唐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成立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和目前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唐晓明、黄蕾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分别为:高淑萍、郭剑花、杨彪、冯夏)
会议由董事长刘艺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目前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再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2024年度与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累计不超过638,009,250.00元,本次新增预计金额为105,500,000.00元,主要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租赁及提供租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上述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通知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1、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