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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整方案(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结束市直单位在外租用办公用房历史,缓解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面,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4]3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6]100号)有关规定,制订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二批调整方案:
1、市食药监局调整到商务大厦B座8层、9层办公,共安排64间办公室(8层47间、9层17间)。
1、市质监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市稽查分局在商务大厦B座11层增加41间办公室。
2、市旅发委在人防大厦10层增加16间办公室。另外在人防大厦8层的11间办公用房调整到人防大厦10层。
市航空铁路办公室到长治市价格认证中心3层、4层办公,共安排9间办公室(3层7间、4层2间)。2
3、市财政局美丽乡村建设投资发展管理公司安排到原市体育局办公楼2层、3层办公,共安排20间办公室(2层10间、3层10间)。
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6号楼3层办公,安排2间办公室。(四)腾退办公用房的单位
市人防办腾退人防大厦10层5间办公室(1017室三亿体育官方网站、1018室、1019室)。
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党史办、市深改办、市政法委、市航空铁路办公室。(二)
2、调整到原郊区公办公的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业保障自理
由人防办统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6、安排调整到商务大厦B座8层、9层、11层办公单位的
2017年8月起不再支付市直单位租房费用。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亲自动员,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不折不扣的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搬迁工作。(二)
本次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部分单位涉及整体搬迁,还有部分是新成立单位办公用房的安排,为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办公用房的入驻、安排工作,在完成本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后,要将分布图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严肃问责。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整方案(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4]3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6]100号)有关规定,制订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二批调整方案:
市食药监局调整到商务大厦B座8层、9层办公,共安排64间办公室(8层47间、9层17间)。2、市安监局调整到原郊区公办公,共安排135间办公室。
1、市航空铁路办公室到长治市价格认证中心3层、4层办公,共安排9间办公室(3层7间、4层2间)。
(四)腾退办公用房的单位市人防办腾退人防大厦10层5间办公室(1017室、1018室、1019室)。
市综合执法局、市党史办、市深改办、市政法委、市航空铁路办公室。(二)8月20日前调整到位的单位
3、调整到长治市价格认证中心办公楼办公的单位,所产生的水、电、暖以及保洁、维修等费用,由市发改委协调解决。
安排到市国土局、市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以及市体育局原办公楼办公的单位,所产生的水、电、暖以及保洁、维修等费用,暂由市国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校统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6、安排调整到商务大厦B座8层、9层、11层办公单位的水、电、暖以及物业费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预算。
(一)提高认识。本次办公用房调整工作主要目的是结束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外租用办公用房的历史,市财政从2017年8月起不再支付市直单位租房费用。
(二)严密组织。本次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部分单位涉及整体搬迁,还有部分是新成立单位办公用房的安排,为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办公用房的入驻、安排工作,在完成本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后,要将分布图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备
严肃问责。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做好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对于拒不执行、故意拖延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追责。